懒唐

第五百六十八章

至于去内陆找哈里发麻烦,云浩觉得目前的状况就很好。哈里发和优素福在君士坦丁堡城下掐的你死我活,这个时候不应该打搅他。甚至云浩还给哈里发写了一封信,告诉他自己不会进攻内陆,让他专心的讨伐自己的叛徒。

不知道哈里发会不会信自己的话,反正云浩真诚的连自己都信了。

西征的生活是如此及的悠闲,十万大军整天在沿海的地方涤荡。他们消灭自己能够遇到的一切生物,在埃及的时候甚至干掉了好几头大象。

象鼻子被割下来送给有美食家之称的云浩,程处默送过来一条巨大的后腿。据说是狮子的后腿,难怪比羊腿大那么多。

当一整只长颈鹿出现在云浩面前的时候,云浩终于发现自己的厨艺已经完全不能应对层出不穷的食材。你能想象,一群杀才在一起研究长颈鹿如何清蒸这样的学术性话题?

好奇心的驱使,杀才们基本上是什么都吃。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海里游的。当然除了鲨鱼和鳄鱼,吃这两种东西跟吃人没啥区别。杀才们虽然贪嘴,但对于这种过于奔放的食材还是敬谢不敏。

已经在非洲了,当杀才们押送了一队黑炭头的人回来干活的时候。云浩才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和想象中的非洲黑人大不相同,抓回来的黑人普遍比较矮。个子高一些的也就一米五左右,不过每个男人的那个活儿倒是足够的大。大到必须做一个套子,把那东西套起来。免得在丛林里面活动的时候割伤!

云浩看了一下,估计可以和大唐的驴子比拼一下长度。

狠狠的嘲笑了一下程处默,这种家伙抓回来没啥大用。丛林里面打鸟的家伙,呃……或者说大鸟的家伙。干这种体力活,根本不适应。普通埃及人干上一天的活,这些混蛋能干三天。

气得牛见虎把这些家伙活着就扔进了大海!

大军就在中东这地方漫无目的的游荡,遇到看顺眼的东西就抢一些。当云浩终于发现金发碧眼的人之后,他就知道自己到了叙利亚。

金发碧眼的女人,唐人其实不大喜欢。因为她们生下来的孩子,总是带有异族的某些影子。例如头发的颜色,眼珠的颜色。至于皮肤的颜色……,唐人还是比较喜欢白白的皮肤,尤其是白白的俊俏小娘子,尤其招人喜爱。

所以唐人喜欢睡高丽女人,新罗女人,百济女人,甚至是大食女人都没太大问题。因为他们的头发都是黑色的,眼珠也基本都是黑的。虽然西域女人的后代会有深目高鼻的现象,但好歹头发是黑的,眼珠是黑的。

当云浩站在戈兰高地的位置,遥望大马士革的时候。所有杀才都兴奋的舔了舔嘴唇!

圆圆的带着尖儿,蘑菇状的屋顶在阳光下散发着金光。所有人都认为,自己到了传说中的地方。他娘的屋顶都是金子做的,这不是金子国还能是哪里。

大马士革高大城门,两轮炮击就被轰开了。紧接着大唐的铁骑风一样就刮了进去!

士卒们进城的样子,好像是决了堤的海水。

守卫的士兵连个泡都没来得及冒,就被大唐的军卒们吞没了。他们到死都不明白,那么高大厚重的城门,这些人是怎么进来的。

城墙上的战斗更是无趣,唐军基本上不给守军战斗的机会。他们三个人一组,两人拿着强弩,一人拿着横刀。几组人马在城墙上面交替掩护前进,所有见到的守军全都用弩箭招呼。

遇到在箭楼里面的死硬份子,手榴弹就成了很好的武器。那些家伙还没弄明白,这冒烟的铁疙瘩是什么的时候。一声巨响,他们也是不是问题了。

区区两万守军,在十万虎狼一样的大唐军卒们面前,就好像是待宰的羔羊。云浩没闲心担忧麾下的伤亡,反正他在望远镜里面没有看到有人受伤。至于阵亡的,云浩只能说一声抱歉,运气不好。在这种绝对优势下,还能阵亡只能说真的是运气不好。

修建倭马亚大清真寺的人做梦也想到不,他们彰显恢弘气势的金顶,有一天会给他们带来灭顶之灾。

几千年来,大马士革既是征服者,也曾被征服,是东西方强国角逐的中心,命运往往与遥远的都市相关,地中海东岸和内陆的人民在各时期哺育它成长,这里的人民既贫穷又富裕,在胜利和灾难面前不屈不挠。

云浩站在这做号称号称“人间的花园”、“地上的天堂”城市里面,阿兹姆宫的华丽让云浩感觉到窒息。单单从华丽方面看起来,李二的太极宫简直就是暴发户的别墅。

这座城市被亚历山大统治过,被波斯人统治过,被罗马人统治过。如今,它踩在唐人的脚下。站在阿兹姆宫的高塔上,云浩可以清晰的看到大唐军卒在街上,挨家挨户的搜查。巨大的四轮马车跟着他们,只要士兵们看中的东西。从金银器皿到漂亮女人,都会被扔到马车里面。

女人敢跳下车,当头就是一刀。砍了几个之后,再也没人跳车了。她们都躲在车厢的角落里面哭泣!

就抢劫来说,杀才们似乎比打仗还专业。他们组织严谨,分工明确。每抢过一家,就在这家的门上插支箭以示区别。免得后来的兄弟重复劳动,耽误效率!

程处默懊恼的从倭马亚大清真寺里面出来,在搞清楚那圆鼓咙咚的东西不是金子打制,而只是刷了一层金粉之后,对这里再也没有半点兴趣。如果不是里面的长老答应给他一箱子黄金,他都有心把这里一把火烧了。

尉迟宝林刚刚到达阿兹姆宫的门口,就看到了正在布防的郭淮。黑大个扭头就走,从云浩嘴里抢食吃,他自问还没这个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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