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唐

第三百三十四章 谋杀

“我说,你行不行,该好了吧!”雄阔海灌了一大口酒,咂吧着嘴说道。肉香一个劲儿的往鼻子里面钻,他已经有些忍不住。

“快了!快了!这碗汤打下去,再煮沸就能吃了。加上咱家特质的辣酱,神仙都得滚三滚。”薛仁贵一边用勺子向外舀锅边的泡沫,一边说道。

“老子现在就想滚!”雄阔海已经等不得了,没想到薛仁贵这货做狗肉一绝,以前还真小看了他。雄阔海吃起东西来,从来都是舍生忘死。不顾惊人的温度,两手捏起一块狗肉就想往嘴里送。

“住口!”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雄阔海一回头,就见到云浩急吼吼的冲过来。一脚踹翻了马上熟透的狗肉锅,然后一巴掌打掉他手里的狗肉。

这也就是云浩,换成另外一个人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雄阔海愣愣的看着云浩,薛仁贵手里还拿着勺子。两个人愣愣的看着云浩,不明白一锅狗肉而已,怎么惹得家主如此动怒。

“你们疯了!疯狗的肉也能吃?”云浩狠狠在地上的狗肉上面踩了两脚,命令仆役把狗肉统统扔进珠江里面去。

“不能吃?”雄阔海愣愣的问道。

“吃死你!”云浩瞪了雄阔海一眼道。

“家主!昨天的事情成了?真的能缓两三个月才死?”左右看了看,雄阔海贼兮兮的问道。

“成了!疯狗的涎水扎进人的身体里面,一般潜伏期都是两到三个月。这样大的事情,朝廷需要准备。另外……!咱们也得把自己摘出去才行,咱们离开之后两三个月人才死,绝对赖不到咱们身上。被冯家这样的大族仇恨,可不是什么好事。

还有你们两个也给老子记住了,吃狗肉没事吃疯狗肉会死人。得了这种病,可以说是无药可医。哼!”云浩没好气的瞪了两个家伙一眼,很难想象雄阔海这样的人得了狂犬病会造成多大的破坏。如果这货咬人,那绝对能够咬死人。

“诺!”见到云浩说得郑重,两个人也收起了心思,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冯盎果然送来了十名美女,而且还送给两艘船大量的补给。尤其是煤炭,都是上好的焦炭。这让燃料缺乏的云浩很开心,终于可以回江南造船厂了。才不愿意在广州这地方久待,过不了多久这里就会沦为战场。

冯盎有一百多个儿子,一旦冯盎突然死亡。这些家伙一定会为了家业打得你死我活,很难想象这一百多个儿子撕杀起来会是个什么德行。不过云浩相信,场面一定会很血腥。有时候儿子多了,也未必就是好事。

朝廷派来镇守岭南的李道宗已经带着大军在路上,朝廷也正在选派大量的官吏南下。岭南已经被冯盎统治了太久,只要冯盎突然死亡。一百多个儿子再打起来,朝廷不用大动作。只要等在梅岭古道,让他们撕杀得差不多,接管广州就是了。

眼看一个百年大族,会像一株巨树一样轰然倒地。云浩无奈的撇了撇嘴,能不能将这株老树连根拔起是李道宗的事情。自己做的,只是把他伐倒就成。

冯盎死定了,在他砍杀那数千名难民的时候就死定了。以这年头的医学条件,就算是孙思邈亲自来此,也治不了狂犬病。自己亲手将病毒送进了冯盎的大腿,这种病一般潜伏期都有两三个月。到时候,没人会将自己和冯盎的死联系起来。毕竟是经营了岭南百年的大家族,被他家记恨上,那日子还过不过了。

拒绝了冯盎登船饮宴的请求,镇海号晃动着庞大的身躯,在汽笛鸣叫声中离开了广州。顺着滚滚珠江水进入了大海,然后循着海岸线北上。途经澎湖的时候,带上了驻守在这里的程处默。把他留在这里晒太阳,老程会发疯。

张仲坚不知道去了哪里,云浩也不打算追杀。茫茫南海,就算是云浩想要追杀也没地方下手。对于现在的大唐来说,南海太大了。大到了这时代的人难以想象的地步,一切都要等岭南的这场动乱结束。朝廷会在岭南设置州府,然后修筑码头。

有了机械动力的战船,大唐水师将不再受信风的影响自由穿梭于大唐海岸线上。有了海路的开通,南海和中原的联系将会日渐紧密。

在广州补足了燃料,镇海号和定海号一路北上。很快回到长江口,想起几个月前还在这里抗击台风,云浩和船上的人都唏嘘不已。那场风暴之下,许多人都认为自己活不过来。对于船上的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三个月的经历,足矣成为这辈子的谈资。酒酣耳热之时,总是会说当年老子跟着楚国公平定海乱……!

进了长江,由于是逆流,航速也慢慢降了下来。两岸的风光不断的向后移动,云浩站在甲板上握着张妙柯的手。这一出来就是三个多月,走的时候江南还是初夏风光。现在已经有了秋天的意思,天气渐渐凉下来。那些打着赤膊的家伙,现在也不得不穿上单衣。

机械动力的船明显优于帆船,尤其是在这种逆水逆风航行的时候。虽然速度有些慢,但总比帆船要好很多。不过两天时间,两艘船就回到了它们的出发地江宁造船厂。在这里,两艘船将会得到高家父子的全面评估。然后加以改进,以便在制造下一艘的时候,功效要比这两艘还要强悍。

看着自己亲手制造的战舰归来,老高和小高非常兴奋。穿上的那些船厂工人,在得了赏赐之后都下了船。家在江宁的都钻进了家,家不在江宁的大都去了秦淮河。那里有许多撑船摇手帕的姑娘在等着他们惠顾!尤其是他们得了云浩的赏赐之后,就更加得那些姑娘的欢迎。

李文仲同样很高兴,因为朝廷来了旨意,让他进京述职。这是要加官进爵的节奏,李文仲觉得跟对了老大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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