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

(一)

秋风淡淡,烟霏云散,深秋的密林中已经黄叶凋零。

秋晨,枯叶,萧索,孤寂。

木叶萧萧,霞光满天。

秋季的一天天,像一场场别离。

生命的枯竭与消逝,随着秋声挥之不去。

一棵树旁,一个红衣人。近乎固执的站在山下,带着满枝金色,在秋风中挺立。

原来,秋天也能刚强。坚持,忍耐。

他太固执。

他太冷。

那一种已经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强烈逼人的杀气。

他疲倦,也许是因为他已经杀过太多的人。

他掌中有剑。

当他放下这柄剑时,他的生命就要结束。

名声,有时候就像一个包袱,一个永远都甩不掉的包袱。

秋日已落,落叶飘飘。

枯叶的山坡,残枝的白梧,红衣的男人,形成了一道奇异的景象。

轻风秋霜,正是公费旅游,杀人放火的好时节。红袍男子是来公费旅游的?还是来……

六个黑衣人,静静地站在红袍男子的身后,以扇形排开。

黑衣不是夜行衣,而是监察院的官服。六个黑衣人的出现,将这幅艳美图画抹上了污点。有种说不出的黑暗。

红袍男子依然凝视着密林深处,飘洒一地的黄叶。

一阵微风吹过,吹起了片片黄叶,随着风轻轻地卷向六名黑衣人。

六名黑衣人同时后退三步。微风掠过,黄叶摇曳着落到了黑衣人的脚边。

空气突然凝固,在红与黑之间隔出了一道无形的屏障。

杀气!无形的杀气!

从黑衣人的步调一致中,可以看出他们似乎是接受过了残酷的训练,不然如何能做到如此整齐统一?

红袍男子眼瞳微收。

监察院只有六处才会有这样的杀手!

六处的杀手像是与天地融合到了一起。整齐的抬起右手。

他们右手提剑,左手捏了个剑诀。又向前迈了三步。除了脚踏枯叶的“沙沙”声,没有一丝多余力量的外漏。在离红袍男子半丈的距离停了下来。

六人的包围圈看似松散,实在密不透风。紧紧的将背对自己的红袍男子围在当中,却谨慎地再没向前踏出半步。他们知道,虽然只有半步之遥,但现在的距离却始终没有进入红袍男子气息所及之处。

能让六处杀手如此谨慎的红袍男子,究竟是什么人?

能够以一人之力,抵挡六处六名顶级杀手的红袍男子,究竟是什么人?

过了半柱香的时间,红袍男子纹丝不动,一名杀手的小指不由自主的抖动了一下。

他突然想起了一种感觉。就像炎热的夏日,他浸泡在冰凉的湖水中。一股侵入心扉的凉意,让他打了个冷战,却又说不出的爽快。

他的小指又颤动了一下,他用眼角瞄了瞄身旁的同事,突然发现身边人的脚在颤抖!

又过了半柱香的时间,这名杀手终于忍不住这种如利刃般的杀气,缓缓放下手中长剑,抱拳嘶声道:“提司大人有命,望大舅爷跟我们回去。”

听到这句话后,红袍男子终于转过身来。六名监察院的杀手大口的喘着气,就像有千斤之力从头顶移开一样。

一双秃鹫般的双眼,长在一个有三下巴的胖子脸上。这竟然是一张白痴的面孔!尤其是一身鲜红色的长袍,感觉不伦不类,可笑之极。

但是六处的杀手不敢笑。因为他们的双腿在颤抖。因为眼前的红袍男子有一种诡异,一种超乎常人的锐气,让人寒到心里。

“不用再查了。”红袍男子抚了抚落在肩头的黄叶,似乎不忍让它落地。然后用他带着银戒的粗短手指,揉了揉眉心。轻声说道。

刚刚说话的六处杀手,皱了皱眉,觉得这个动作在哪里看到过。

“太后是我杀的,皇帝是也是我杀的。”红袍胖子笑了笑,满脸肥肉全都挤到了一起,因为太过肥胖的原因,这笑容牵动着脸上的肥肉,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

让见惯各种血腥场面的六处杀人有一种想呕吐的感觉。

“父亲曾经说过,监察院是不能小视的。”红袍胖子没有给六处杀手呕吐的机会,继续轻声说道,“我一直都非常小心,但是还是轻视了监察院。我那姑爷很好,很强大!”

红袍男子无厘头的说出这么一句话,让六处杀手又想起了那位长的比闺女还要俊俏的上司。

(二)

“夺命大红袍,救世小青衣”

当四大宗师仙逝,隐归之后。这句话就成了当今高手的代名词。

青衣指的是北齐海棠,而红袍指的是庆国一名绝顶杀手。

没有人见过他长的是什么样子,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高矮胖瘦。见过他相貌的人全都回归九冥喝茶去了,而他每次出现都穿一件宽大的红袍,让人看不清他的身材。

大红袍排在小青衣之前,并不是因为青衣敌不过红袍,而是因为,青衣是救人的,红袍却只会杀人。

人是一种怪物,一种很奇怪的怪物。或许他会忘记救他的人。

但是!!绝对不会忘记向他索命的脸!

--------------------------

“红袍是一个白痴!?”

当监察院得到从江南传回来的纸条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东夷城的那个白痴!

但是,这个推论立刻被否决了。谁到知道,红袍被称为夺命的由来。

五年前,正是因为红袍与四顾剑的那场决斗,使得东夷城在顷刻之前被夷为平地。

四顾剑败了,败得很惨。

一招之内,四顾剑败了。

剑客犹如流星,就算你成名时多么夺目,多么光辉。等到坠落的时候,突然会发现自己原来与别人没什么不同。

名利似缰锁,富贵如浮云。

再回首仰望,又有一颗比你更耀眼,更绚丽的星辰站在你原来的位置。

光芒夺目,若隐若现。

日升月落,晨昏暮浊。朝朝夕夕,星辰变幻。

四顾剑就是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消逝在茫茫尘埃之中。

半年之后,当南庆的大旗插在东夷城的墙头时,东夷人并不怨恨南庆,他们所恨的只有一个人!

夺命大红袍!

他夺走的并不是一个人的命,而是东夷城数万人的生命。

仅仅半年之后,叶流云败了。败在一个杀手的手上。

东夷城灭,四顾剑败。叶流云还需要么,叶家、秦家还能掌控兵权么?

秦家衰,叶家破。叶流云不知去向。

南庆皇帝出十万两黄金,悬赏叶流云的头颅。

几天之后,叶流云的头颅就像传国玉玺一样用黄布包裹着,由大内总管洪竹亲手交到皇帝手中。拿到十万两黄金的,正是一剑倾城的大红袍。

流星的光芒虽短暂,但天上没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璀璨,光辉。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日月都夺不去他的光芒。

当它逝去时,却比烛火还要暗淡,渺小。

四顾剑是,叶流云也是!

谁……不是呢?

(三)

大红袍杀人,因为他是杀手。

因为他是杀手,所以请他杀人一定要给钱。

请大红袍杀人,一定要出得起价钱。

杀人,十万两黄金。

一剑是十万两黄金,第二剑当然也是十万两。可是,从没有人听说过让大红袍杀人,付过二十万两黄金。

这个杀人价码是大红袍在杀叶流云之后定下的,或许是为了炫耀,或许是为了让人们记住他的强大。

生命是无价的么?

错!生命很值钱!值十万两黄金!

只要能够出得起价钱的,人命有算得了什么?

价钱是天价,不过依然有很多人愿意出这个天价。

仇恨,妒忌,负心,疯狂!

这些东西加起来只值十万两?

可笑乎~可悲乎~

不过,只有一次杀人任务是让雇主失望的。因为他准备了五十万两黄金,可惜没有付到大红袍手里。

----------------

江南首富明家,今夜开席设坛。老奶奶死了多年后,这等场面还是第一次出现。

族长明青达出五十万两黄金,要大红袍取下监察院提司范闲的人头。

五剑杀一个九品上?还是五十万两一剑?

大红袍默默收下票银。

招商钱庄的票银!

江南内库指定使用的招商票银!

五十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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