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82节

不过这个时候,几个梳绒女工却有些人心浮动了,有几个暗暗地找冬麦打听,想问问以后到底打算怎么着。

要知道,如今两台梳绒机用着的梳绒女工,大多是本村的年轻姑娘媳妇,大家在这里干合适,但是如果梳绒机搬去陵城,只怕是这工作就要丢了,大家有些担心。

冬麦见此,就和大家谈了这件事。

梳绒机耗电量大,而且功率也大,在村里安置梳绒机只能是一时的,以后要想做大了,搬出去是早晚的,大家帮着梳绒,都干得不错,她当然也不会说不要大家干了,到时候陵城的厂房修好了,想跟着去的完全可以跟着去,到时候厂子里有宿舍可以免费给大家住。

大家一听,多少放心了,宿舍能免费住的话,吃饭可以自己解决,村里去陵城上学的也不是没有,好几个呢,都是拿着网兜带着干粮,一口气带一星期的,她们既然去挣钱的,想艰苦一些就自己带干粮,想吃好一点还可以稍微买外面的吃,都不是什么大事。

媳妇们多少有些担心,觉得自己长住外面不太合适,但是姑娘们就开心了,住在陵城,工作在陵城,陵城到底是大地方,可以长见识,现在这年头流行自己谈对象,说不定还能谈一个好对象呢。

而就在这群人中,王彩云却失落得很,最近她娘说,明年就让她结婚了,得嫁出去了,那样的话,她婆家肯定不愿意她跑去陵城梳绒,这也意味着,她没法见到沈烈了。

这让她心里很不是滋味,几天的功夫,一直蔫蔫的。

也是恰好那一天,她遇到了林荣棠。

本来对于林荣棠,她是没什么好感,同样是做买卖,林荣棠不知道比沈烈差了多少,她觉得林荣棠没本事。

所以见到林荣棠后,可也没搭理。

谁知道那天,林荣棠却找她搭话,直接张口问她,你喜欢沈烈是吧?

当时王彩云一惊,她的心思被人戳穿了,她浑身不自在起来。

林荣棠:“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去争取?你知道沈烈已经买了陵城的一块地,他就要搬走了,在陵城建工厂,而你要嫁出去,不可能跟着他去梳绒了,你以后估计很难见到他了。”

林荣棠的话,一下子刺中了王彩云的心。

沈烈早就结婚了,她知道,她并不指望自己和沈烈有什么结果,但是好歹能让她看到沈烈啊!

林荣棠看着王彩云,眯起眼睛,冷笑了一声。

他从派出所出来后,家里的梳绒机被抬走了,他本来以为自己私藏下的那些羊绒可以保住,至少自己还可以东山再起,可是谁知道,回来后,他怎么都找不到他的羊绒了。

不知道到底是早就被人偷了,还是被孟雷东的人发现,直接搬走了,林荣棠闹不明白,他只知道,自己辛苦了这么久的一切,全都泡汤了。

孟雷东不会再支持自己对付沈烈了,而自己血本无归,连最后一点翻身的机会都没有了,他什么都没有了!

眼下羊绒行业不好,他又因为欠了信用贷没及时还款被人家抓,以后是再也不可能从信用社贷出钱来了。

这让他绝望,像一头困在笼子里的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而更让他难堪的是,孙红霞竟然真得怀孕了。

怀孕的孙红霞把自己当奶奶一样,颐指气使,仿佛让所有的人给她当老妈子伺候她。

有时候他脸色难看一点,他娘竟然劝他忍着:“咱们家落到这个境地,她怀着身子,现在怎么也得让着她,好歹让她把孩子生下来,到时候拴住了,就不怕了。”

然而他娘这些私底下的打算这让他更加感到屈辱和狼狈。

他咬牙看向孙红霞,孙红霞却是嚣张地看着她,似笑非笑,简直是拿准了他不会戳穿她。

他不免冷笑,他林荣棠有一天竟然被这个孙红霞拿捏着!

一败涂地的狼狈和被孙红霞肚子拿捏的不甘,让林荣棠开始挖空心思地想对付沈烈,特别是看到冬麦含笑望着沈烈时的眼神,更让他想疯狂地破坏。

自己过得不好,他们凭什么过得好?

所以林荣棠冷笑一声,之后声音放轻,开始劝哄着王彩云:“如果你喜欢沈烈,那干嘛不为自己想想办法,你甘心吗,沈烈那么优秀,他明明对你也不错,但你却和他没什么缘分,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冬麦霸占着沈烈?你甘心吗?”

王彩云一下子哭了,不甘心,当然不甘心了。

沈烈明明对自己很好,要不然为什么给自己皮手套?她知道有些姐妹估计猜到她的心思,甚至有些看不起她,但她做错了什么,沈烈确实对她好啊!

沈烈除了对冬麦外,就属对她最好了!

这时候,林荣棠却递上了一条裙子:“这条红裙子,送给你。沈烈就喜欢女人穿红色裙子。”

说完,他略停顿了下,看着王彩云道:“他们之间的事,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沈烈就是因为冬麦穿红裙子才喜欢她,两个人才勾搭在一起。”

王彩云惊讶地看着林荣棠,有些好奇,想问。

林荣棠却道:“有些事,我不会对任何人说,这条红裙子送给你,今天沈烈不是就在老宅吗,这是你难得的机会,你要不要听,要怎么做,全看你自己。”

说完这话后,他就走了。

王彩云鬼使神差地攥着那红裙子,走到了角落,打开看了看,她记起来了,冬麦确实有一条类似的裙子,和这个很像,但是却又仿佛哪里不一样。

冬麦的那条裙子面料好像更好,估计更贵吧。

王彩云藏起来那裙子,失魂落魄地过去了老宅,老宅里,一台梳绒机轰隆隆响着,另一台却是关了闸门,两个梳绒女工正在清理刺辊那里残余的毛渣。这是一个维持工作,大概每个七八天她们都要这么做一次。

王彩云站在门前,就听到里面两个女生说话。

一个叫红雨,另一个大家都喊她三妮儿。

红雨正笑着说:“今天冬麦又给咱们送吃的,她人可真好。”

三妮儿:“可不是吗,我就想着,咱们就跟着她和沈烈干,等以后去了陵城,咱们看看,在那里谈个对象,不指望找个吃商品粮的,好歹找个和咱一样能打工挣钱的。”

小姑娘们其实也都不傻,知道自己现在辛苦梳绒,大部分钱都是父母攒着给哥哥弟弟盖房子娶媳妇,以后嫁出去后,等于自己挣钱给婆家。

农村也讲究门当户对,小姑娘们现在想明白了,结婚前给娘家挣钱也就算了,好歹养自己长大,再说也没多少时候,但是结婚后,不能自己挣钱养婆家啊,好歹应该找个也能挣钱的小伙子,两个人一起养家。

农村里哪那么容易找这样的小伙子,陵城那里就好多了。

红雨和三妮儿说着自己的打算,说着说着不知道怎么提起来,说冬麦命好,沈烈对冬麦好,像冬麦嫁的这才叫好,万年不变的话题,除了羡慕就是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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