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11节

再看旁边的林荣棠,怔怔地站在那里,低着头,就跟傻了一样,也不知道在想啥。

说起来也是可怜,两个媳妇,头一个不能生,后一个怀上了结果滑了胎,这叫什么事啊!

就这么闹腾了大半天,最后到了晚上时候,林荣棠在炕上抱着孙红霞,借着月光,他看到孙红霞眼里还有泪水,哀伤而无奈。

他便觉得,这个女人真可怜了,这么卖力地演戏,结果最后,还不是把她自己给坑了。

她今天演得越真,将来就越不好解释。

当然了,他其实并不想她陷入需要解释的境地,既然嫁给了他,那就好好跟着他过,这样不是挺好?

这么一想,他竟对孙红霞生了怜惜和感激,这个可怜的女人,注定跟着他一辈子,跑不掉了吧。

他抬起手来,轻轻抚过她流过泪的眼睛,在心里叹了口气。

她想要什么,钱是吗,还有好日子?

他并不是多么用心险恶的人,也不是没有良心,既然她愿意跟着自己,要陪着自己煎熬一辈子,那他就设法给她弄到钱好了。

沈烈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挣到了钱,又那么充分地拥有了冬麦,那他就想办法,挣比他更多的钱。

站得比他高,将他踩在脚下。

到时候,他要看看冬麦到底选什么,选一个贫穷到被他踩踏在脚下,但是能给她带来欢愉的男人吗?

至于冬麦,旁观了这一场大戏后,越发小心,平时看到林家人都尽量避着,特别是孙红霞,总觉得她神神叨叨的。

沈烈听她这么说了后,淡淡地说:“隔壁的,不用搭理,人家婆媳两个是绝配,不见得谁输给谁。”

冬麦听这话,都忍不住笑出来。

沈烈想起林荣棠,在心里补了一句,这夫妻两,也是绝配,不见得谁输给谁。

第100章 日子不能这么过

麦子收割了后,沈烈在北边的第二块地也收回来了,便随便种了玉米大豆什么的,不过也就是种上罢了,两口子太忙,根本没太多时间打理。

到了八月底,眼看着就是中秋节了,这段日子,冬麦的饺子馆生意不错,她尽量每天都跑过去,了解下行情,看看店面里的客人吃饭流转的情况,再适当地随着时令改改饺子的馅料,没事的时候自己在家琢磨腌制酱瓜,酱茄子,以及其它凉拌小吃。

后来干脆就在饺子馆门前摆了一溜儿的罐子,卖凉拌菜,她卖的凉拌菜,味道自然比一般人家自己调制的好吃,也不算太贵,有些来吃饺子的客人,临走前也会带一份,于是又多了一些生意。

为了这个,她又让江秋收招了一个媳妇过来,人都叫她牛嫂的,帮着张罗买卖,不然人手不够,太辛苦了。

如今饺子馆生意好,估摸着一个月去除各种成本,能挣一千出头,江秋收两口子现在忙乎一个月,能落下五百块,等于一个人二百五十块,相当于四五个工厂里做工的铁饭碗,谁看着这情况不喜欢呢。

江秋收这个人老实,没啥大想法,冯金月也是实诚人,不贪心,冬麦和他们聊过,都挺满足的,冬麦听到这个,就彻底放心了。

和自己娘家兄弟合伙做买卖,她心里其实也怕彼此想多了,升米恩斗米仇,忘记最初这门生意怎么得到的,忘本,开始觉得自己应该多得,那到时候生意做不成,亲戚也就做不成了。

至于沈烈这里,六个村里媳妇姑娘轮流梳绒,三班倒,速度倒是挺快的,现在已经梳出来一些成品了,沈烈便取了一些样品,带着各处去找人家看,路奎军看了,觉得是没问题,便把他介绍到了首都绒毯厂,依路奎军的意思是:“人家绒毯厂需求量挺大的,我们一起供没问题,不过你这个是下脚料出来的,绒太短了,还是得看人家收不收。”

沈烈自然知道路奎军是行家,他分梳的这个无论纯度还是长度,都是没法和路奎军的羊绒比,人家绒毯厂收不收,还是得看质量。

这个时候社办工厂也找上来,说是打算去首都找找销路。

路奎军也是义气,带着沈烈和社办工厂,直接过去了首都绒毯厂,帮着他们介绍门路。

冬麦其实也是提着心,卖梳绒机挣的钱,差不多全都买了下脚料,如果辛苦半天卖出去,那全都赔在家里,得是多大的心事啊。

不过也只是担心下罢了,她想着,就算赔了,还有饺子馆。

饺子馆她下功夫做,保持下去,一个月五百块,一年也有六千块,未必能比得上人家万元户,但是至少两个人过富裕日子不成问题了。

她想起当时梳绒机出问题,死活调试不好的事,那个时候沈烈的压力很大吧,但是现在不用了,哪怕他一败涂地,也有她这里撑着,他可以有底气。

这么一来,冬麦更加庆幸,幸好沈烈挣到钱的时候,她依然坚持要开她的店,不能光靠着一个人挣钱,那样压力大,两个人一起努力,彼此也有倚靠。

而沈烈过去了首都后,冬麦这里就忙起来了,她每天都得去老宅里走两遭,虽然她现在并不是很懂,不过可以装装样子,好在这几个梳绒工人已经对业务很熟练了,并不需要她处理什么,也就不会露怯。

又因为沈烈不在村里,那么贵重的货物就在老宅里,也是怕人使坏,所以她特意叮嘱了晚上值班的两个媳妇,让她们警惕一点,后来刘金燕见了,便干脆让自己男人睡在老宅里,这么一来,大家心里都踏实了。

梳绒机这里暂时不用操心了,她又跑了两趟饺子馆,饺子馆生意照样还可以,江秋收干得带劲,冯金月现在肚子微微起来了,也忙得不亦乐乎。

“就是咱家有一个香醋用光了,那个我们找了,咱们公社根本没卖的,我买了别的,味道也和咱以前用的不一样。”

冬麦一听,便明白了:“那是之前从陵城买的,我抽空去一趟陵城买吧,那个只有陵城有。”

冯金月又和冬麦说了饺子馆别的事,一切都还算顺利,最后唠了几句家常,却说起江春耕来。

“哥最近总是喝酒,醉醺醺的,爹那里管也管不着,打了他两巴掌,他依然那个样子,消沉得厉害。”

冬麦想了想:“这两天我再回一趟娘家,看看到底啥情况。”

冯金月叹了口气:“白搭,大哥那里消沉着,现在谁的话也听不进去,娘说,他是不是恨自己没让他看那孩子最后一眼呢,可娘也说,不能让他看了,太难受了,她不舍得让他看,看了他一辈子走不出来。”

冬麦越发拧眉:“大嫂呢?她这两天怎么样?”

一提谢红妮,冯金月脸上就更难看了:“能怎么着,她现在身体倒是好了,不过什么也不做,等着娘给她送饭去,送了饭后,就把碗往那里一放,反正等着人伺候,她平时也不怎么搭理爹娘,也不见大哥,也不管满满,整天跟个神经病一样,现在别人都知道,咱们江家出了一位奶奶!”

冬麦便不说话了。

这个时候,谁心里不是想着,干脆离婚得了,这日子根本没法过,再这么下去,全家都被拖垮了。

冬麦从公社里骑着车子出去,一路过去娘家,她不知道哥嫂这件事什么时候能过去,也许一辈子过不去了,大哥就这么颓废下去,颓废一辈子?

冬麦想起小时候,村头有一个叫傻福的人,那个人其实年纪不小,但没人叫他叔叔大爷的,就是小孩都直接喊他名字,他其实也说不上傻,就是性格怪僻,喝酒喝醉了就往那里一躺,没酒喝的时候就嘻嘻哈哈在村口晒太阳,心情好了可能直接睡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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