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万里尽汉歌

第九百一十四章 血流成河

五里,四里,三里……

“嗥——”一声狼嚎突然从前面传出。

后方,姚友仲眉头大皱,但随即就打了开来。已经只剩两里路了,这么近的距离,早已经超出了他之前的期望。

“吹号,立刻进攻。”姚友仲不假思索,当机立断,立即决定发起全面进攻。

号手无丁点的废话,这个时候再也没克普恰克人的鲜血更让他们沸腾的事情了。

“轰轰轰——”雷鸣的马蹄声响起。

“张中孚,率一营做后营。其余兵马,随我后进——”姚友仲独自掌控两营精骑,作为后备队。对付区区千人且不到的克普恰克人,可用不着三千铁骑全上。

有心对无心,一个对十个的偷袭也照样胜算在握,更不要说是优势兵力的偷袭了。要是这都打不好,那还在沙场混什么!?趁早回家洗洗睡安心。

“杀啊!”三个营,一千五百精骑,分三路直冲向了河边高地的营垒,张中孚带引一营兵马随后紧跟着王德后面杀入进去。

“杀啊!”呼杀声响彻夜幕。

克普恰克人的领兵头人从梦乡中惊醒,昨晚喝的太多,如今头痛欲裂的他,虽然本能的感觉到了不对劲儿,只是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已带人在这里呆了十多日,警惕性丁点也没有了,又因为近几日里阴雨不断,他就只有待在帐中喝酒是了。根本想不到养吉干城会出兵来救!

他的亲兵闯了进来,“主人,是敌人,很多敌人在向我们冲过来。”

头人一下跳了起来,危险的感觉随之而来。

是了。这大地震动的声音,可不就是马蹄在敲打大地么。“走,快走!”

草原上的突袭更加的致命,尤其是眼下的情况,很多人怕是连马都找不到就被人杀到跟前了,还如何的抵抗?现在跑路才是正确的选择。

“走,我们快走。敌人来的很快,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大汗。”

声音还在飘荡,那头人已经抓起他那镶着宝石的弯刀,冲出了帐篷。

炙热的喊杀声从外面传来,配合着陆齐军的号角。

号角声显得有些苍凉,尤其是在这深秋的雨夜里。可在过往的十多年里,就是在这样的号角声中,陆齐铁骑扫荡了一个又一个敌人,他们是帝国最尖锐的爪牙。

漫天喷洒的鲜血中,一个个穿着铠甲的骑兵突入进来,将刚刚骑上战马,或者是刚提着刀枪冲出帐篷的克普恰克人,像割草一样砍下战马。

鲜血在连绵不绝的惨叫声中四处喷溅,头颅滚落,残肢断臂横飞。

一排排的可怕敌人疾驰而至,像潮水一样漫过这座营地。这完全就是一场屠杀,比之当日杨再兴灭突骑施部尤甚的屠杀。

克普恰克人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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